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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身财产安全?
1、人身安全权。它又包括: 1)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即消费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权利,如因仪器有毒而致使消费者残废,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 2)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善不受损害的权利,如食物不卫生而致使消费者中毒或因电器爆炸致使消费者残废等均属侵犯消费者健康安全权。
2、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的财产不受损失的权利,财产损失有时表现为财产在外观上发生损毁,有时则表现为价值的减少。
怎样看待乒超联赛第九轮宝安明金海vs江苏中超电缆中双方运动员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题主说的这件不愉快的事情,小编得先跟大家复盘一下。
昨天(1月2日)晚上,乒超联赛江苏中超对阵深圳宝安。首盘比赛中,江苏队的21岁张煜东对阵代表深圳宝安出战的郝帅。
两人的冲突虽是在赛后发生,但比赛期间已出现过不和谐的一幕。比赛进行到第4局,张煜东发球,郝帅接发球拉球直接下网。之后,郝帅找到裁判质疑张煜东在球上擦了汗水,张煜东则解释是天气潮湿所致。
这场比赛郝帅最终4比1取胜,取胜后挥拳大喊了一声粗话,随后张煜东拒绝跟他握手。郝帅马上回身找裁判,“裁判,他不握手!”之后,郝帅对着张煜东继续爆粗口,“妈的!”
张煜东听后反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郝帅上前粗口道:“妈的,说你了怎么着,不握手还有礼了!”尽管裁判之后阻止了事态进一步发生,但也并未给两人任何警告或处罚。
\u89c6\u9891截图,郝帅发飙。
这个事,小编是这么看的:
第一,郝帅情绪确实太激动,言语过激。作为一名34岁老将,郝帅对场上的规矩应该是很清楚的,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但昨晚这一幕,确实不应该,理应追罚!而且,郝帅作为一名球员,一名公众任务和一名父亲,这样的行为确实应该检讨。
第二,张煜东太年轻,容易被点着火。郝帅赛后爆粗扣,张煜东完全可以直接找裁判,或者通过球队来向比赛仲裁反应。
第三,当值裁判处置不当,这种事情应该果断、严厉处罚,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在郝帅赢球后大喊粗话时,裁判就应该制止。但可惜,在国内体育馆,尤其是乒乓球圈,裁判习惯性处于弱势,没有这份胆量和担当!
第四,中国乒乓球协会对此事应该追查,并对郝帅、当值裁判等人进行追罚。
感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号称国球的国度里实在不应该。
打球有输赢再正常不过了,打球途中有争议也很正常,但绝对不能发展到爆粗口,不礼貌待人,不尊重对手的程度。
有人说乒乓球运动是一项绅士运动,我很赞成这种说法,因为这项运动不产生肢体接触、不暴力,隔台竞技,竞技双方仅在各自的场地里尽情发挥自己的技术和技巧。所以对于运动员来说也是文明运动。既然是文明运动和绅士运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就应该像绅士一样文明对待对手和裁判以及观众。
爆粗口和不握手这种行为,运动纪律检查委员会应该有所作为,不能开这个先例,否则,国球的风范就毁了!
既要严肃看待也没必要多危言耸听,对骂而已,毕竟是年轻人,有火气很正常,NBA里对骂简直是常态,互殴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关键是官方的处理态度,有个明确的法条,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遮遮掩掩暧暧昧昧才会让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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