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体育训练体罚训诫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体育训练体罚训诫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们都是过来人,读书时免不了受到老师的责罚。你认为有哪些合适的惩戒行为可以应用?
在军校任教20多年,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说看法。
首先,我建议少责罚,或者不责罚学生。老师是个无私的职业,大多数对学生的责罚,主要是担心学生不用心学习,和学习不好。然而,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老师可以通过不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个人魅力,来为师,来树榜样,给学生引导。
第二,如果说责罚,如果老师的专业能力很厉害了,责罚学生的方法可以是,暂停一两次学生来上自己的课,让学生不能得到最好老师的教育。[微笑]
作为一个学生时期的过来人,认为一个学校几百个学生,各种跳皮捣乱,乱七八糟的学生犯错是避免不了的,至于学生在犯错当中老师对学生给予什么样的惩戒为合适,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作为学校来讲,学校是教师育德机构,是培养和教育孩子的教学平台,老师对学生应该以教育为主,引导学生学习文化知识,教育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为国家培养栋梁之才,当然,在某种程度不一样的情况下,也有一少部分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上课不听讲,做些不文明的事,时常犯些错,也许会受到学校老师的惩戒,至于老师用什么方法来惩戒犯错的学生,我们那些年代老师对犯错的学生的惩戒是站着听课或者下午放学后留下打扫教室卫生等轻微惩戒,老师对学生从未用暴力行为来惩戒犯错学生。
关于教育惩戒的争论,应该可以停歇了。就在本周(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类惩戒:
一、一般惩戒。如批评、责令检讨、面壁思过、留校教导等。
三、严重惩戒。如停课一周以内、专门场所矫治、限期转学等。
另,如学生违法犯罪,因程度较轻等原因免予刑事处罚的,学校可依法建议其转入专门学校矫治。
学校可根据情况,建立校纪校规执行委员会等机构,吸收教师、学生、家长、社会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成立由家长委员会等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申诉委员会。
教育部的这个征求意见稿,在教育惩戒权方面的规定,与我一贯的主张是完全一致的。我一向的观点是:
1、激励与惩戒,都是教育的必要手段。甚至可以说,没有惩戒,就没有教育。无论从人性还是从动物性角度分析,惩戒都不可缺位。
惩戒是以最小的成本确定危险的边界。与之相比,在人类社会或自然界,试错的成本更大。
2、教师应该拥有惩戒权,但不宜是较重惩戒与严重惩戒的具体执行者,需要更专业的人士以及第三方参与,以确保尺度准确、实施公正。
3、教师惩戒权必须得到监督,任何不以教育为出发点的惩戒,都应该被禁止。
4、对于违法犯罪的未年人,不能任其在相关法律的庇护下不受任何惩罚,送入专门学校矫治,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最好方式。
本意见稿还有一个亮点是,明确了家长的教育责任。孩子在学校\u8fdd\u7eaa,可能是学校教育不到位,更可能是家庭教育缺失。将孩子送进学校的同时,也将一切责任推给学校,是不合情理和显失公平的。
最后:
教育惩戒的终极目的,是维护规则。因此,必须规则先行,建立学生的规则意识,最终实现减少惩戒甚至无需惩戒。
读书,作为学生来说应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随到不早退,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对人讲礼貌,不打架骂娘,等等!这是一些基本方面的东西。我们那时读书可严啦!我们刚入初中时,读寄宿,有些制度还不习惯,记得有一次上晚自习时,我们有几个跑出教室门,被班主任发现了,我们连躲都来不及了。班主任立马要我们拿着书到房间,几个阵排地靠墙站着。首先严肃地教训,然后要我们把当天教的那篇课文背完,谁背完了谁去睡,没背完的站到他那里读,我还\u5e78\u8fd0我背完了。上课思想开小叉的,老师拿着教捧在讲桌上拍拍拍,教捧指名站起来回答问题,回答不了,就这样站着听课?随到早退逃课的更不用说了。只要违背学校哪一条,就有哪种办法约束你。其实那时的我们又很纯朴,又很天真,又很怕老师,学习又很认真,因为那时对学校的政治思想也抓得很严。
晚上九点之前睡觉,早上6点起床。试问一下,有多少人能够做到?难道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健康的生活的方式?我们大多数人没有这种自制力。吸烟有害健康,可还怎么有那么多吸烟的?
学习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又有多少学生在没人强迫得情况下能够主动好好学习?玉补琢,不成器。我觉得老师在学生犯错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严厉的批评,必要时可以提提耳朵打打手心,让他长点记性。但要注意度,不能过火了。
宁国警方开出首张广场舞扰民罚单,5名组织者被警告, 你怎么看?
广场舞文化在中国可以说是很普遍啊,本来是一个很不错的中老年人休闲放松的活动,可是随之带来的噪声扰民问题却越发的凸显,而受这类噪声影响的人可以说是苦其久矣,更多的是道德层面的劝说,事实上作用并不大,正所谓春风吹又生,屡教不改啊!
这一次的处罚形式虽然也只是警告、训诫,但至少比简单的劝说要在进一步,既然是宁国市(县级市)首张罚单,应该是有着积极的意义,也希望这5名被罚者能够引以为戒,下不为例,多为别人考虑一下!
这样的消息一出来,网友也是一片欢呼,足以说明这广场舞扰民,而被影响者却拿它们没办法也是由来已久,这张罚单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具体处罚后所带来的效果,还要拭目以待!
这里有个争论,就是如果每一次都是道德层面的谴责与处罚,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是否又小题大做,过于严重?
既然是公共场所跳广场舞也不是占用他人的\u8d44\u6e90,噪音应该是有标准的,:广场舞不到广场上跳到哪去跳?现在的人都要大度点,不要以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去圈定别人。现在的居住条件都很好,关上门窗,声音很难冲进来,游玩的人,此处声音大离远点不就行了么。为那些白天劳累一天到晚上想放松一下的中老年人想想吧!
坚决支持宁国警方,为他们点赞。
本人支持老人跳广场舞。总比没日没夜打\u9ebb\u5c06,\u6251\u514b好。但不应该严重干扰及影响到它人的正常生活,城市广场本身就不多宜小,大家白天工作忙,晚上好不容易可以与小孩去广场亲子,却被跳广场舞的全霸占,而且声音十分大,严重影响学子们做功课,居民看电视及休息。跳广场舞非要几十,几百,上千人扎堆跳,声音非要大到正常人都受不了。
一定要给宁国警方点赞,终于开始作为了!体育运动,健身锻炼身体无可非议,但是广场是公众的广场,不是几个或部分人的广场,你有任何自由,但前提条件是不能干扰他人,不能占用公共空间,你要锻炼身体,为什么不去健身房,既然有市场,你愿意付费,健身房一定会为你们建设非常好的跳舞场地,说穿了你还是舍不得出钱,就想占用免费的公共空间,这是不道德的,是自私的,当然就该受到\u62b5\u5236,限制甚至惩罚!
罚的好,现在跳广场舞的音乐放的震天响,隔了很远都能听到,一次去小公园坐坐,旁边放的音乐声音大,旁边居民楼有下夜班的正在休息,人家就打投诉电话了,不一会来了两个民警,叫她们把音响声音开小点,有的老大妈就不愿意了,喊着说都早上9点多了谁还睡懒觉,民警说人家下夜班刚休息,音乐声音太大影响别人休息,对这种扰民行为,早就应该好好管管了。
你对公司单位里那种马后炮的人有什么看法和应对办法?
“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说的,说的要看会说的”。这种情况在哪个单位都会存在,但是在国企能更明显一些。
干事情总会犯错误,也许一件事情没干利索,就会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那你得干多少件利索事情才能扭转领导对你的印象呀?所以,在单位,可干可不干的事情,尽量少干,或者不干。
不干事情就永远不会犯错误。但不\u5e72\u4f60得说呀,你不能既不干又不说吧?那单位要你干啥?早晚还不把你裁了。但说不到点子上,说不到领导的心坎上,那你说了也白说,不恰当的言语反倒引起领导的厌烦。
所以呀,不干,你得会说。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领导的小棉袄,可以说点知心话。如果你会干,又会说,那你就了不得了。比如和珅、比如纪晓岚,比如……
怎样对付马后炮这种人? 其实,能当上领导或者老板,大都是精英或者精明的人,日久见人心。老板和领导对付这种马后炮那不是小菜一碟嘛:训诫、调岗、下基层锻炼、裁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体育训练体罚训诫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体育训练体罚训诫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